“从十九世纪中期起,是中国近代史上最混乱的时期。内乱外战,延绵不断,政局动荡,国势渐微,眼见皇位不保,清廷被迫变法以延帝祚,虽苦心经营,亦难挽颓势,终于在督抚的胁迫和革命党起义这两股力量的冲击下一朝瓦解。在导致清帝逊位的政治角力中,督抚、他们手里的新军及他们所代表的地方势力起着从内部瓦解朝廷的作用,不容小觑。实际上,在辛亥起事前十一年,大权在握的督抚们已经不露声色地与清廷分庭抗礼,庚子年的‘东南互保’与造反无异,清廷竟无奈地忍受了朝臣的羞辱。地方势力的兴起与他们摆脱朝廷控制的能力逐渐增强,成了晚清政治的一大特色,它奠定了清末宪政预案中地方自治的民意基础。共和后,尤其是在袁世凯逝之后,地方势力的进一步壮大,使得在中国出现了兵权在省,立法与财政权在省,中央政府无兵无钱,国家的政治重心在省一级。此时的共和中国,实际上成了一个松散的联邦国家。在共和八年之前,人们谈及共和中国的使用某省、某派,而共和八年之后,人们才看到了‘一个中国’。”
——共和一百年《历史杂评》评论员清教徒STG44《时代的进行曲》。
“……从清末的督抚到民初的都督,再到共和五年的督军,虽然几经易名,但督军制这种集地方军政财各项大权于一体的特质始终未变。这种地方统治制度犹如中国古代西周时期的分封制,必然因为地方拥有相对独立的权力而成为左右或威胁中央的敌对势力。事实上也果真如此,当督军们感到自己实力不够的时候,他们会暂且服从中央政府的统治和调遣,而一旦他们感觉有足够的实力和中央抗衡,则可能随时通电脱离中央、动辄拥兵自重,自立门户,或以独立威胁或左右中央政局;而各督军彼此之间则常常会因为势力的不均衡而不断发生摩擦,动辄兵戎相见。在他们的相互火并中首当其冲遭殃的是老百姓。因而,督军制的存在就像生长在中国政治体制中的一颗毒瘤,是国家民族水深火热的渊薮。所以,中国必须先废督而后裁兵,非废督则兵不能裁,非裁兵则民不堪合!兵不裁则无和平,无和平则难统一。废督裁军势在必然!”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gaysay.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