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吗?关于发生在莱姆豪斯旅馆里撞见喝醉了的搬运工的事,没有人会怀疑奥威尔所描述的。但是他对于他怎么到那里的描述却是一个理性化的复杂的心理历程的缩影。可以感觉到他意识形态上的改变是后来才发生的。像奥威尔早期的许多作品一样,他混迹流浪汉中的尝试,他呆在“闲散地”(那是流浪汉晚上睡觉的地方)的经历和他最后和肯特郡来的啤酒花采摘工一起度过的日子都成了他写作的素材。在20世纪早期的一些文人中,吸收下层生活、对社会前沿或边缘生活的关注是传统的职业兴趣。好几个奥威尔20岁时就崇拜的作家都在作品中关注过流浪汉,那些肥胖的、醉醺醺的、和现实生活完全脱节的流浪汉。流浪汉的生活在过去一个世纪里一直是英国式幽默的主要素材。H.G.威尔斯1910年的作品《波利先生传》中的主角最后就成了一个流浪汉。奥威尔对W.H.戴维斯的《一个超级流浪汉的自传》(1908)很熟悉,对杰克·伦敦《深渊里的人》(1903)所揭露的伦敦东部社会的情况更是了如指掌。在这些相似的作品中,戴维斯的故事有着和奥威尔一样的背景和情节顺序:星期六来到莱姆豪斯,在旅馆受到醉汉的礼遇不是一杯茶,而是由女房东领到房门口(戴维斯是个名副其实的流浪汉,在大西洋两岸都是,他后来为奥威尔的《巴黎伦敦落难记》写了一些出乎意料的讨人喜欢的评论文章)。毫无疑问,奥威尔对于自己写的东西是很心诚意挚的,只要稍微读一些他的社会报告文学,没有人会感觉不到他对于自己旅途中遇到的人的同情。但是,他同时也是一个为自己的写作寻找素材的文学新手。他早期对世界的探索,5年以后都出现在了《巴黎伦敦落难记》里,其中明显的政治目的、对创作素材的需求以及纯粹的好奇心始终并驾齐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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