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蕤
想说一说我的朋友旅美女作家严歌苓。我们在美国,住得很近,可以算是邻居。在一次采访中与她结缘,地点是在严歌苓的加州寓所,我们进行了一场关于美国、文学、母语、主流文化与边缘文化、代沟的对话。从那次后,我们开始了不甚密的交往。
那些自称的美女作家,在歌苓面前该不好意思了。因为舞蹈演员出身的她,绝对是无可挑剔的美女。
她是好莱坞编剧,也是纯粹靠稿费生活的作家。她告诉我有一年光是交个人所得税,就交了七万美元。她写作特别用功,但是她不用电脑也不会开车,坚持传统手写。而她的字和人一样帅呆了。
我与她之间的缘分,可以说是重叠。我们同住在旧金山湾区,她住在岛上,我住在山上。在北京买的房子也在一个区域。她和我都爱纳博科夫、康德拉。我的第一本用英语写作的书《LILI》,与严歌苓的第一本英译长篇小说《扶桑》同一年在美国出版,而且在书市里还被安排在一起讲座。
我们会经常在地球某个地方碰到,旧金山、北京、香港。有一次我去美国一偏僻山区出差,当地人得知我是中国人,说一个叫严歌苓的中国作家刚刚才走。
严歌苓给我的感觉是远离尘嚣。她说她天生不合群,孤独能给她能量,和人在一起会吸走她的能量。虽然是这样,在创作上她却会花时间去做研究,甚至是花时间去听别人闲扯。
在写作上,中西文化的差异使她更加注重内心的感觉,边缘文化使歌苓疼痛地敏感。歌苓说,以前在主流社会和母语社会中对一些问题浑然不觉,想当然。而在美国对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很在意,自我意识变得很强。歌苓的高度敏感使得她的头脑变得特别活跃。看树,看天空,都有种荒诞感和另类感。经常会有意识流,人变得非常复杂。表面上平静,内心像个疯子,总有种疼痛的自我感觉。因为如此,更走向自己的内心,对内心的关注更加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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