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崇拜的人是小说家莫天地。
他的小说我全有,一共三十本,封面都非常美观雅致,令我爱不释手,读了又读,故事中的人物,我都能背诵出来,就象活生生的,在我四周围。
我觉得莫天地的作品尽善尽美,是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我说话的时候,也时常引用他的句子,莫天地说的,生命之不过是一个幻觉。莫天地说的,女人最重要的是独立,莫天地说这个,莫天地说那个。
我像是爱上了莫天地。
他的作品极其丰富,非常能够满足读者,我每个月都到书店去寻找他的作品。
在我廿三年的生命中,莫天地占有太重要的位置。
亲友们都知道我有这么一个偶像。
大哥问:“真是奇怪,译本小说会吸引这么多读者,而读者之中,又有这么痴心的。”
大嫂笑。“痴心的恐怕大不乏人呢。”
大哥问:“是写得好吗?”
大嫂说:“是比较好,比较没那么粗,而且合情合理,人物也很现代。”
“谢谢你,大嫂。”我很感激。
大嫂笑,“谢得多奇怪,我又不是称赞你。”
“你称赞莫天地也是一样的。”我说。
大哥摇摇头,“真有这样的读者,不管这莫天地是谁,也足以引以为荣。”
我缠住大嫂要与她讨论莫天地的文章。
大嫂说:“我不是专家,改天我介绍个专家给你。”
“什么?还有比我更专家的?”
“当然有,她是莫天地的妹妹。”
“什么?”我跳起来,“你认识莫家的人?”
“咦,莫家的人,也不过是人呀。”
“快说快说!大嫂,怎么以前好像没听你提起过?”
“我哪儿说得那么多,也是最近才认识的,最近我们做同事。”
大嫂在局里身任要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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