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信华到酒会去。
穿错一双九公分高的新鞋,又紧又窄,双脚痛苦得如上刑罚似的,面孔上还要装笑脸。跟做人一样。
记得我看过一篇访问文章,主角是白光,白女士说:“做人无论怎样做都不快活。”又一次获得证明。
我无聊得慌,一个洋老头,他以为他自己正当“成熟”年龄,还风度翩翩呢,身体发着臭味,死缠着我问我今年什么岁数。
信华呢?我心不在焉的用眼光搜索他。
他不知走到什么地方去了。
信华永远是这个样子,隔了多年的貌合神离,我更加对他失去控制,要钱没钱,要人没人。
咱们的婚姻支离破碎,因为双方都不多话,外人看着我们,也还就是十全十美的一对夫妻。
我叹口气,我的脚实在吃不消了。
我想早些走,信华在这里有朋友,我没有,他手持一杯威士忌加冰可以站到早上七点半,我可不行。
我刚要撒下这外国老头子,有人叫我:“徐太太。”
我转头,是一个年纪非常轻的男人,高大英俊,穿着时髦。
我朝他点点头,暗示他有话请讲,有屁请放。
“徐太太,你不记得我?”
“不记得。”原来是吊膀子的。
我转身走。走了长廊走到电梯口,才发觉他追了上来。
“徐太太,你怎么可能不记得我。”他稚气而伤感的说。
是他的模样感动了我,我笑出来。
“我为什么一定要记得你?”
“来,我们喝一杯东西,”他恳求说。
我说:“我的脚被鞋子夹得痛得慌,我想早早回家。”
“我送你。”
“我们家有司机。”
“你真的忘了我?”他的失望百分百是真的。
“你给我一点提示好不好?”我仍然好脾气,因为他那么年轻,那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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