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上志强「走」了年半,还没有结婚的意思。
我并不急于要嫁他,两人各赚数千月薪,结了婚生活是不愁的,但是那条路最明显不过,从此富裕的物质是与我无缘了,顶多在七天有薪假到菲律宾去——想想都怕,我的目标是欧洲以及更远的地方:像摩洛司、卡曼都、苔里。
父母去世后剩给我一幢数百尺的公寓房子,现在也值四十五万港币,如果与志强结婚,他名正言顺的搬进来住,照例付一点房租,我就得一辈子住这种中下住宅楼宇,天天坐他的日本小房车去上班……
香港很多夫妻都过这种生活,过数年,养了孩子,交给老人家饲养。
我们公司有位太太,三十岁,人长得非常明媚活泼,可是做了半生的书记员,千多元入息,天天中午乘公路车与丈夫去吃午餐,大清早送女儿读书,下了班买菜回家,不但与公婆同住,还有一位八十多岁的太婆。
德丽莎跟我说:「过那样的生活,情愿生癌死了。」
我觉得很残酷,但是想想未尝不是事实,才三十岁……现在三十岁的女人还正美着呢,几时捱到五十岁,人只能活一次,就这么过了,太可惜。
因此我总不肯与志强结婚。
但是志强有他的用处。像德丽莎,她算是半个千金小姐,父亲是位名医,有两个兄弟,因此很骄傲,老怕同事捡她的便宜,轻易不肯与人打交道,但她对我放心,不过是因为我有固定的男朋友。
志强不满德丽莎,他说:「眼睛长额角上,其实是个最平凡的女孩子,又说家中有钱,同事之间吃茶看戏,却永不付账。」
志强本身何尝没有缺点,三十多岁的人,还住家中,父母兄弟一大堆,并不想自己租个公寓,拿了月薪只想吃顿丰富的午餐,到冬天连大衣都没一件,瑟缩的过了一年又一年,一点长远的计划都没有。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gaysay.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