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
任红军被捕时,我正在政法学院演讲,题目是《智者为王——怎样做一个成功的律师》。礼堂里挂满了海报,上面有我的大幅照片,黑西装,红领带,双眼犀利如鹰,据说社会贤达都用这种眼神瞅人,眼皮一翻就能看破浮生。文字部分是我的赫赫功勋:资深律师、合伙人、著名节目主持人、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实务》杂志编委……,演讲稿是周卫东写的,用了大量的法律术语,我嫌太枯燥,加了十几个案例,有故事有情节,个个曲折生动,听得下面笑声不断。讲完后是自由交流时间,一个学生问我:“魏律师,能不能透露一下您执业14年赚了多少钱?”我慢悠悠地回答:“这世上有3件事不可问:男人的钱包、女人的体重、和尚的爱情,本律师无可奉告。”满堂轰笑。前排一个女生款款站起:“魏律师,您说律师行业充满了机会,只要通晓规则,10年就能赚上一千万。我想问您:这‘规则’指的是什么?包括潜规则吗?”我微微一笑:“用个合同术语,那叫‘包括但不限于’,潜规则也很重要嘛。”她高兴了,转身煽动众人:“请魏律师给我们讲讲潜规则好不好?”众人一齐鼓掌,我想这小丫头还挺机灵,先恭维她:“你很漂亮。”此言一出,满堂都是嘘声,足见大学生是动乱之源。我接着说:“不过潜规则的问题太关键了,你要真想咨询,本律师要收费,就按美国大律师的收费标准吧,”我喝了口茶,“每小时500美金。”
律师是个残酷的职业,一小撮坏人赚走了绝大多数的钱,剩下的人只能勒腰扎脖硬捱。这行当只奖励做坏事的人,真正的规则只有4个字:抹煞良心。坏事做绝,功成名就,只要尚有一丝天良,那就永无出头之日。不过这话只能在私下里说,决不可公之于众。中国有两种语言系统,一种是开会时说的,一种是散会后说的。前者以赞美为主,听着花团锦簇,其实没一句靠谱;后者以操娘为主,操得真诚,操得直抒胸臆。中国人都是机灵鬼,深谙其中三昧,开会时赞美,散会后操娘,搞得清清爽爽,绝无丝毫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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