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否都应当从头说起呢。
抑或,挑中间比较有趣的情节先让读者看了,然后才把剧情往前推?
那是需要很大的技巧的吧。
还是从头做比较好,条理也清楚些。
况且,陈绮罗与甄蔷色这对母女的关系,大-要从头细说的。
母第一次看到女,是在十二年前。
那时蔷色约十二岁,长得高且瘦,肤色欠佳,似营养不良,戴着一副近视眼镜,有蛀牙,怎么看都不算一个标致的小孩。
可是蔷色有一个好处,她性格十分沉静,而且,即使乏人督促,功课一流,霸定第一。
绮罗已与甄文彬约定,由她先开口。
于是,在甄家,她先自我介绍:“我叫陈绮罗,你可以叫我罗姨。”
蔷色点点头,不出声,穿着新裙子的她拘谨地在一边坐下。
甄文彬的神色略见焦急。
绮罗不慌不忙,“我叫你什么?”
甄文彬已抢答:“在家,我们就叫她蔷色。”
绮罗嗯地一声,“蔷色,我与你父亲,打算下个月结婚。”
蔷色低声说:“父亲已与我说过。”
绮罗问:“你愿意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吗?”
蔷色努力地点点头。
她不是要讨好未来继母,那是非常吃力的一件事,她只是不想得罪任何人。
只听得陈绮罗说:“那好极了,婚后,你会自祖父母处搬回来住。”
蔷色一听,放下一半心。
祖父母并不特别喜欢她,他们讨厌她生母,故此也不看她,尤其是祖母,多年来眼皮也不大抬起,嗯、哼、呵几乎是全部字汇。
三四岁幼儿都知道自己不是受欢迎人物,何况是蔷色。
故此,知道能回到自己家来,真是有点高兴。
陈绮罗样貌娟秀,衣着时髦,据说是留学生,又有事业,看情形会是个合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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