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思3:因为孩子,所以必须维护婚姻关系
报上统计,最近三年来台湾地区就大约发生过二十多起杀夫案件。最近发生的邓如雯杀夫案只是较受媒体注目的案子而已。
如果要把他杀掉,为什么不离婚呢?
我们这些置身事外。自以为相当理性的现代人会这么问。
综上所述,每个人都有害怕离婚的情结,潜意识认为离婚另外代表着某些意思。在谋生上无依无靠的女人更认为它是个人全面性的破产。但除此心理上的因素之外,我们也必须苛责一下现代的法律,是的,它确实像邱彰律师所一再强调的,对女性的保障并不周全。
从邓如雯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台湾妇女身上所笼罩的阴影。她在十五岁时受一个男人强暴,怀有身孕而不敢讲,生下孩子后,只好决定嫁给强暴她的男人。婚姻并未结束她的噩梦,相反的,她的噩梦才开始。这个男人让她每天生活在拳打脚踢的生活中,吊打她父亲,强暴她的母亲和妹妹,扬言杀她全家,而在七年婚姻中她还生下另一个孩子,最后她在忍无可忍之下,杀了这个男人。
阉夫案和杀夫案相同点很多。罗瑞娜生长在一个泛道德的传统家庭,而邓如雯更惨的是,她生活在一个泛道德的传统社会。
她的人生错误是别人为她累积而成的。其实,过去大部分的台湾女孩也受一样的教育长大:
l.对性无知——怀孕了不知如何处理,因为害怕被耻笑或责骂,所以在肚子一天比一天大时,还想将事实隐瞒。
2.处女情结——你的第一个男人必须是你的丈夫,邓如雯于是在这种压力下嫁给了强暴犯。
3.嫁给一个人以后就认命——这话出自邓如雯的口中。但不仅她一个人认命,奇怪的是,连她的家人也一起认命!全家生活在这个连续不断的梦魔里已经七年!如果不是邓氏家族有受虐待狂,就是台湾的警力完全不受重视,无以保护一家人免于暴徒的淫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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