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话:伙伴般的男朋友
黎志元竟不在上海。
我到了上海,打电话给他,他竟说他在意大利。我问:“意大利?为什么?”黎志元说:“我来买小提琴。”我愕然:“你去意大利,就为了去买一把小提琴?”黎志元坦然:“有些事,是要亲力亲为的。”
那把小提琴,是黎志元送给前妻的生日礼物。他说:“女人三十岁了,需要一个好礼物。”
它来自意大利的克雷蒙纳,它有丝绒一般的音质,它被黎志元亲手买下,但却没有被他亲手送出。黎志元说:“她收到琴就可以了,至于我出不出现,不是太重要。”
黎志元对我说这番话时,人已经在上海了。我们面对面坐着,中间的桌上有茶香缭绕。
他的身体微微倾向我,说:“而且,我觉得我必须回上海见你了。”我喝了口茶:“怎么?我有欠你钱吗?”黎志元也喝茶:“别装傻。”我的确是装傻,因为我那么相信黎志元,相信他对前妻的情义,以及对我的想念,都真实得可以无畏地裸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丁澜不再呕吐了,因为她把那孩子给杀了。她说她不想因为孩子而毁了则渊,毁了她,于是她就把孩子给毁了。
我对她说:“你真残忍。”丁澜回应我:“因为生存之道太残忍。”我拂袖而去。
生存被丁澜冠上了其它的含义,她要生存在人上,生存得金光灿灿。那是残忍的,就像狮子和老虎的斗争,要远比螳螂捕蝉血腥得多。
于是在丁澜的生存含义之下,我被归结为优胜劣汰的“劣”。丁澜变本加厉:“物以类聚,人也一样,若是你身边的人都有头有脸,你也就受人妒羡了。”我嚷她:“你的意思是我身边的人都没头没脸?你直接说我无头女尸算了。”“尸”我自然算不上,但我这个无头无脸的女人对丁澜的谬论置之不理,继续做自己的事,拿自己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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