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那天黄昏的时候,于曼之来到海边的公园。李维扬坐在石阶上等她。他穿着一件灰色圆领棉衣,球棒和手套放在一旁,手上拿着一个棒球。
看到了她,他脸上流露灿烂的笑容。
他在开始时投出的几个球,她都接不到。他取笑她,她扁起嘴巴为自己辩护。
我只是太久没有练习罢了。
后来,她终于意态优美的击中了他投出的一个好球。她扔下球棒,在草地上兴奋地跑了一圈。
很高兴你在天黑之前终于击中了球。他说。
他把手上的棒球抛给她:给你!
给我干什么?她问。
你拿着这个棒球,将来可以到我的面包店免费换面包。
可以换多少个?
能吃多少,就换多少。
那么可以用多久?
这是永远通用的。
这算不算也是一个愚蠢的约定?她把棒球抛到半空,又用手接住了。
从那天以后,他们每个星期天下午都会来打棒球。就只有他们两个。他打得比她好。他喜欢看到她击不中球时扁起嘴巴的样子。击中的时候,她又会天真烂漫的一边在草地上乱跑一边大笑。
有时候,当太阳下山了,他们会朝相反的方向躺在草地上看天空,彼此的头顶几乎抵住对方的头顶。
在他生命中,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带给他那么多的欢乐。
他从小就是个沉默的人。他有一个沉默的父亲和一个老是爱向孩子抱怨丈夫的母亲。在他们身上,他只能看到早已经在岁月里消逝的爱情。
他喜欢一个人躲起来想事情。当他还是小学生的时候,老师就曾经说:
李维扬长大之后会是哲学家。
这个故事,他常常当成笑话说给他以前的女朋友听。他谈过好几段恋爱,每一次,都是别人爱他多一点。五年多之前,他和一个爱看侦探小说的女孩子谈恋爱。一天,她拿着一本暗红色格子绒布封面的日记簿跟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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