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广告从业经验的人都知道,广告以新、奇两字制胜。一是在广告词或者包装上,另外一种是在载体上。
广告词和包装能够千变万化,随时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而载体却只有那么几种、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网络、车体、墙体、横幅等。对一个广告人来说,最想做的是能把自己的广告打到美国五星大楼或者自由女神像上去。就像名不见经传地双汇将条幅挂上了**而一跃成为世界肉类制品前三一般地逆天行为。
在戛纳电影节地红地毯上打广告,林枫是第一个这么做的,但绝对不是第一个想到的。如果是这样的话,世界上数十万地广告创意人员都可以去死了。
没有创意,我宁死。这是一个广告大师的至理名言。
创意人员能想到,厂商能想到?为何没有人从来没有这么做过?
面子。是的,所有的人都在顾忌着自己的面子,他们觉得那样很滑稽,甚至不可理喻。而林枫却偏偏这么做了。林枫不要脸吗?恰恰相反,林枫很爱惜那张自己认为帅气的一塌糊涂的脸蛋。
假如只是让你在红地毯上扯开块白布而却能竖立起一个世界级地民族化妆品品牌,你会怎么选择?
看看国内的美容市场,宝洁和联合利华占有了多少市场?人们耳熟能详的飘柔、海飞丝、潘婷、伊卡璐每月从中国圈走多少人民币?欧莱雅、兰蔻、雅诗兰黛、资生堂等这些产品又在国内是多么的畅销?而中国呢?泱泱十几亿人员地大中华竟然连一个自己地著名化妆品品牌都没有。
为了那么一点儿钱值得这么糟贱自己吗?对于林枫来说,值得。
是的,他是为了利益,但是,还有些骨子里深沉地别人难以发现地东西在作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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