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恨山的时候,每到十月,漫山遍野的野柿子便剥去了青涩的外衣,露出粉红粉红的表皮果肉,很是惹人怜爱。
那个时候,唐重每次放学回家,都会跑到后山里面去吃个大饱。然后还会摘下一大袋子回去送给和他关系很好的狱警犯人或者和那些关系不是很好的狱警犯人做一点小交易……拿野果换他们的钱或者各种技能秘方之类的东西。
也正是因为唐重生财有道,他一直是恨山监狱富豪排行榜前三位的人物。
恨山对唐重来说就是一座天然的宝库以及零食生产基地,一年四季都有各种各样的吃食野物。
就物质生活来说,那个时候的唐重相对于城里的孩子并不显得贫瘠,相反,他要比他们得到的更加丰富多彩一些。
进入了钢筋混凝土打造的繁华城市,唐重就很难看到那种千果万果压枝低的喜人情景了。
一片片柿子林的壮观场面见不着,一棵棵柿子树还是有机会遇到的。
苏山的院子里就种着一棵柿子树,这是成年老树,结出来的柿子又大又圆。现在正是柿子成熟的季节,那些红色的柿子便让人看的口舌生津蠢蠢欲动了。
唐重忍了又忍,还是跳起来把头顶那颗最大又最红的柿子给摘了下来。
他最讨厌诱惑了。
也不清洗,从柿柄处向两边撕扯剥皮,然后嘴巴凑上去用力一吸:嗤!
那甘甜微涩的汁液和果肉便全入嘴中,咀嚼吞咽,简直是人间美味。
苏山在煮茶。
一身素白长衫,衣摆一直拖到木制的地板上。头发刚刚清洗过,盘在头顶成髻。一根竹筷横插其间,即古典又有居家女人的温婉亲切之意。
素面朝天,不着任何胭脂。纤手天成,如白葱,如玉脂。行动间行云流水,茶未泡好,茶香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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