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抬头的姿势就是一种离奇的骄傲,微微侧着头,眼睛斜斜的看出来,有半丝儿不置信,又有点洋洋自得,脸色的白,皮肤如玉,也是骄傲,甚至是用一手撑着坐在地上,也是不羁的坐法。
“因为你的感觉就是骄傲。”
“真的?”
“我没有说你别的,我认为骄傲是种很好的气质,并不妨碍人,除非那个人有自卑感,那又与你无关了。”我说。
她笑:“我认为我与你很谈得来,至少在你面前,一点骄傲的成份也没有。”
“你不自觉。”
她装个鬼脸,走到窗外看着看看,她就说:“我想回家。”那声音里有某种成份的落寞。
我缓缓的说:“很小的时候,我很向往旅行,我问长辈:哪处最好?一位太太想了,告诉我:有爱人的地方最好。当时我并不明白,想想,果然是。”
玫瑰回味了很久,忽然说:“说得很对。”
“可见得千金难买心欢喜。”我说。
“是的,”她说:“钱算得什么呢。”很有点难过的样子。
我改变话题,“最近你在想什么?”
“想回家,我真想回家了,有时候想起家要的一切,真会颤抖着哭一个晚上。除了哭不能做什么。但是与老师商量,他们说我不一定是不及格的,至少等这个学期完了再说。我是怎么想呢?花了这么多的钱,劳了这么久的神,轰轰烈烈的,忽然之间回去了,不免烟消灰灭似的可惜,我倒不是要面子,只是不开心。”
“别想着回家,”我说:“你不是找到新朋友了吗?”
“除了你,除了德明,也没有什么朋友。”
“两个还不够?”
“很难说,总不如老朋友好,对不起。”
“没关系,一个人念旧是应该的。”我劝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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