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的时间虽然订在早上十点,可是梓-却有些坐不住,早了半个钟头就已经到达青岛会馆。可是她一到现场却差点吓了一跳,因为有一排身穿套装的妇女,极不搭轧地手持标语在那边喊着:「支持新闻局长左宝守!黑心立委不要来!」、「保护孩童与青少年,需要分级法!」、「我们拒绝色情、拒绝暴力污染青少年!」……
唉!梓-其实知道这些都是可以预见的。可是当她亲眼看到时,还是觉得非常震撼。她很想上前去问问这些妈妈们,色情是什么?暴力又是什么?大雄偷看宜静洗澡算不算是色情?技安痛打大雄算不算是暴力?好吧,这些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放过。
可是,A片只要不露第三点就可以明显地区分出来,小说怎么办?
小说的第三点是指不可出现性器官?或是性行为也全部不可出现?出现性器官、性行为就一定是淫亵?
漫画不画出性器官,可是画出两个人躺在床上,这算不算限制级?画出性器官,哪怕它是虚构的,是一个本体不存在的男人的性器官,也犯了猥亵罪吗?画面里的男人不会跳出来侵犯任何人,这样也会引起你不悦吗?若是,那么戴维雕像恐怕不能在台湾生存,得先在他的腰际上系着围裙,省得小孩路过看到会受惊吓、青少年路过看到会恶心昏倒。
问题是,没有这所谓的「淫亵」行为,人类早就灭亡了。
更坏心一点的,还可以追问所谓的「暴力」,到底是打一巴掌的程度、断裂一根骨头的程度,还是一场战争中横七竖八躺着N万具尸体的程度,才算是过当暴力呢?
梓-没有笨到「真的」上前去「追问」这些妈妈们,否则说不定「活生生」的另一种语言暴力就要登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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