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说:我喜欢过一个人,和他相处的时间不过短短四个月,往后的七年我却没能忘记过他,也没再恋爱。有人曾经问我会不会后悔喜欢他,正如这个故事的结尾所说,我不后悔。每个人都有去爱的权利,如果喜欢,不妨大大方方地争取,如果用尽全力仍然得不到他的回应,那么不如彻彻底底地放弃。即便你再也忘不掉他,可是好像也没什么值得后悔。
即便这一切只是少女一场青春绮梦,几番一厢情愿,也绝不后悔。
文|二佳 微博|二佳二的小土豆
一
六月的诡异天气,我见识多次了。
前一秒还艳阳高照的天,下一秒仍然艳阳高照,只是豆大的雨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砸落在地上,声音噼里啪啦,像冰雹一样。
阳光照耀下的校园在大雨之中显得一派模糊,我走在一条笔直的道路上,身旁没有能够躲雨的建筑物。
位于我正前方的方知意已经撑好雨伞,步履稳健地继续行走,我径直冲到他伞下,他顿住脚步,目光落在我身上。
那是一张无比干净的脸庞,斜飞入鬓的眉,明亮的眼。青年斜着眼睛将我上下打量一番,闲散的神情为他俊秀的脸庞平添几分桀骜之气。
当他的视线定格在我身上,看清我身上那件黑色男款T恤的图案时,忽而笑出声来:“你也喜欢《海贼王》?”
这是方知意对我说的第一句话,那时他还不知道我的名字。
我瞧了瞧他身上跟我一模一样的T恤,佯装吃惊地瞪大了双眼:“哇,我们的衣服是一样的欸!”
他巧妙地打破尴尬,又替我快速切入主题:“我叫方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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