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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我还不明白那就叫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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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做了一本很青涩的书。

其实这本书还有更多标签可以描述:少女心、甜甜的青春感、无所畏惧的少年气。

看稿子的那天,整个办公室都充斥着好闻的肥皂香味儿,粉色泡泡溢出文档,扑面而来。

那种感觉,好像叫“喜欢”。

宣传这本书的时候,我在微博做了一个调查:你第一次喜欢上的那个人,还在你身边吗?

有人说“我还没有遇到”,有人说“都忘记了”,那排密密麻麻的答卷的角落里,还有一个不起眼的回答:那时的我还不明白,那就叫喜欢。

喜欢是……

@敲不可爱的小烦豆:后桌喜欢扯我的头发,我喜欢转过去假装生气揍他。这样的时光,永远不会忘。

@三七二六八十九:喜欢着一个人,连不经意的对视都觉得心里塞满了蜜糖。

……

没有人教过我们“喜欢”是什么,怎样去喜欢一个人,怎样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最后我们磕磕绊绊,跌跌撞撞,直到成为成熟的大人。

某天我们经过一家书店,看到一本书,书封上写:我们喜欢一个人,都从那一年开始。

好像突然翻阅了尘封的记忆。

大抵每个人的青春里都有一个苏在在,表达心意就和窗前的月光一样清朗豁达。而我们喜欢的那个张陆让,他看起来疏离又清冷,像无法触及的星辰,却让人不自觉地想要靠近。

我们为之努力,夜夜期盼何时才能成为更好的自己。我们努力考到一所学校,一个班级,一排座位,一个用手指反复量度,最终触手可及的距离。

失意某句脱口而出的话,愁苦不完美的小细节,原来一句话可以发散出那样多的情节,原来的自己怎么能够体验。

苏在在和张陆让的故事,是你我也不是你我。所以才会有同样喜欢这个故事的读者写下评论:“我曾/未曾经历过,仍旧/所以懂得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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