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拜伦有一首很经典的诗《当我俩分别》:若我再见到你,事隔经年,我该如何贺你?以沉默?以眼泪?我很喜欢繁浅的这个故事,更喜欢这个故事开头的那一句:没关系,反正我这一生,总是来不及。
那时我还不明白,如果真的不喜欢一个人,那为什么提到世界末日就会想起他?
他不喜欢我,对我而言,那种感觉是孤鸦栖寒树,十里花尽衰。
【1】我这一生,总是来不及
十一月的时候我去了一趟北京。
九个小时的火车硬座,时间一点一点被咣咣作响的铁轨咬碎,然后吐在空气里变成了擦亮夜色的天光。
直到凌晨四点我依旧毫无睡意,透过窗口向外看去,沿途的路灯遥遥掠过,如同根根蹭亮了脑袋的细瘦火柴,雪花纷纷扬扬,落到车窗玻璃上,像一只只半透明的小蜘蛛,在车窗上滑出道道水痕。
“姐姐,你去北京旅游还是探亲?”邻座是个高中生模样的小姑娘,戴着粉色的毛绒口罩说话瓮声瓮气。
“去看小野洋子的创意展。”车厢里暖意融融,四下堆积的热气似乎织成了一条毛线围巾挂在脖子上,我把披在肩上又厚又长的头发拢起来扎成一个低马尾,突然听见她倒吸一口凉气的声音。
“很惊讶?”我对上她惊慌却强装镇定的视线,淡淡笑了。
大概每个见到这个疤的人,都会吓一跳。
那个疤痕像被一把火烧了半边的蛛网盘踞在我的右耳下,火光退却,只剩下丑陋不堪的痕迹。
“没有……”她怯生生地否认,又小声说道,“可小野洋子的创意展已经结束了。”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gaysay.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