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本名叶小小,但彦国的老老少少却总爱叫我的外号--血娘。
问其原因,可能是因为我不会丝毫医术,却还能医治别的大夫看了都摇头的各种内伤、外伤、混合伤。而更奇的是,我所给的药方也只有一味,那就是我的血。
我的血包治百病,起初知道这个事实时我自己都不太敢相信。
约莫是三年前吧,隔壁卖猪肉的老王在切肉时割破了手,伤口极深,惨不忍睹,我本着邻里间团结友爱的思想去帮他打理肉铺。中途有人来买骨棒,老王实在瞧不下去我一刀刀凌迟那块猪骨,便说他来。我们二人一来一回地推搡,我的手指不经意间被刀锋划破,鲜血滴答滴答,恰巧滴在了老王的伤口上。
然后,奇迹就出现了。
老王的伤口瞬间愈合,在我们目瞪口呆的注视下,生成了比原来还白还嫩的新肉。
于是第二日,我的血比圣药还灵的消息便一传十、十传百地在彦国传开了,也是从那时起,我从一个整日混吃等死的小孤儿,变成如今方圆百里最有名的奸商。
而知道我是奸商还来吃霸王餐,还吃得这么心安理得且从容不迫的人,还真是头一回见。
那日,我从手腕间接出最后一盅血,本想卖个高价钱,哪料那人却在喝完时告诉我他身无分文。他当时笑得优雅从容,配着那如画的眉眼,俊俏得简直让我险些原谅了他的恶行。
好在理智战胜了花痴,我拿出了一个店家该有的气魄,一脚蹬上了桌子,斜眸盯着他,努力让自己身上散发出“我很危险快点怕我”的信息。
“没钱?好办。”我从靴子里掏出匕首,贴上他的俊脸,“以物换物听过吧?我的血包治百病,所以金贵得很。你既无银子,那不如将脸上这皮给我吧,正巧我缺了张人皮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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