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不爱说地久天长之类的词语。
我总觉得对于某些人来说,你在,我就在,任时间和空间都无法撼动和影响,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曾经最早创立《花火》的那些人,对我来说,就是这样的存在。
和这群人一起已经待了多久,其实连我自己都没有数过。
只因为八周年嘉年华的召集,才突然发现原来回首路漫漫。
我只记得年轻时孤身闯荡编辑部,后来便留在了那里,我的青春所有悲伤和欢笑,堕落和光芒,都是在那里度过的。
办公室搬了好几次,从候家塘到万家丽,我也几度迁徒,有时几个月不在长沙。
但是对我来说,都没有关系。
2012年烟罗生了一场大病,差点死了,我守在她的床边,对她说,你用最好的药!我赚的稿费都给你用!
她用虚弱的声音笑我小孩子气。
我说不出口那些矫情的话,可是我的内心,充满了悲伤的矫情。
我想如果她和狮子有一天不在了,我们这群人,一定就散了。
我在长沙没有房子,没有固定居所,可是因为他们,我安心地觉得,我在这里有家。
上次小狮写了个专栏叫“深蓝”,我看到最后偷偷擦眼泪。
我还记得第一次见他时,他英俊寡言的模样,那时我和所有的小读者一样对他心生崇敬,当时只以为自己见的是一个风靡的青春杂志主编,后来才知道,自己遇见的是一个传奇。
他的传奇从来不在于他在外人的面前有多闪光,恰好相反,他一直极力隐身于幕后,记得很早以前我还不那么懂一些人情世故的时候,有一次在江边吃烧烤喝啤酒,我对他说,你明明可以更红的!
他特文艺深沉地说:如果可以,我希望有一天世界把我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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