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欲匆匆来到了喀喇沙。
时隔数月,他几乎不认识这个生活了十多年的地方了。
村庄、驿道、树林附近,到处是挎刀持弓的突厥骑兵。仔细一看,原来在劫掠乡里。
听闻于阗人已经劫过一遍了,突厥人又来,老百姓还能剩下啥?就这,还美其名曰“征粮”。
敦欲的脸色有些难看。
路过某个村庄的时候,正遇到一辆马车。车内装得满满当当,上覆苇席。
敦欲眼尖,看到了几双脚从苇席下露了出来。
原来装的是尸体。
他感觉自己有点上头了,自家的都城,结果被外人如此祸害,心里肯定是非常不舒服的。但他很清楚,如今不能与夏人翻脸。甚至在可见的将来,他也无法翻脸,没这个能力。
如今该做的,是尽可能取回自家的都城,哪怕是个被人祸害得残破不堪的都城。如果做不到,那就说服夏人一起出兵,在西边占得更多的好处。
进入喀喇沙城的时候,达干阿里骨、林牙火山奴二人出来迎接。
对这两位出身高昌的夏官,他没有太多的亲切感。
先不说高昌回鹘与安西回鹘之间的旧怨,就说两者之间的生活,差异也是巨大的。
高昌回鹘太“唐”了。
城市建筑像唐朝,军队像唐朝,制度像唐朝,甚至就连饮食、衣物,都杂糅了太多唐朝元素。或许,沾染了农耕习俗之后,都会慢慢变成这样吧。
反观大回鹘国,这几十年越来越突厥化,这固然让敦欲有些不喜,但突厥总比唐朝更让人亲近吧?
“小王子先去宾馆住上几日,等候陛下召见。”抵达宾馆大门时,火山奴说道。
“这地方,小王子应该很熟悉,离王宫不远,天天都能见到。”阿里骨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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