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这个数字。
即是自己,也是万物。
每个人都是一个整体,本身就是一个世界,而不是某种孤立的性格特征,或者寓言式的抽象品。
当人的精神,强悍到足以突破这个桎梏,足以撕裂外部实体的时候。
便能延展出,被称作领域的事物。
2。
这是一种可能性。
精神,意志,理念,都是以两个形式存在。
理念具备着双重性,分别是理念的概念化,以及这个概念的实在化。
两者统一来说,就是概念的客观化。
客观化,其中又包含着,形式的客观化,以及绝对的客观化。
在形式客观化中。
概念表现或实现在思维中,呈现在意识中,而这样的一种思维的呈现,构成概念自身的“实存”性的同时,是一种观念上升为概念的过程。
而绝对的客观化。
概念不仅要求自己是概念,而且还要显现,还要把自己实在化,构成概念自己的现实性,是表现在概念自己的经验中,概念在自己的这种现实性中,一方面外在性向自身自发的返回,就构成概念自己的“绝对性”。
简单来说。
如果只是突破1的桎梏,只要人足够强大,精神,意念,足够的坚韧。
是一个所谓的……
“真男人”。
就能够达成。
而要突破2的桎梏。
必须还要求是一个……
“智者”。
这里的智者并不代表着学问的渊博,而是一种自洽,一种稳固的身份。
不管是何等乖戾荒谬的暴论,只要自洽。
就能够抵达。
所以,诸如兰迪,塞卡,梅,强尼之流,无法到达这种程度。
但雨果,卢卡早已突破了这种程度。
至于怀特,只是A级感染者。
3。
通过对于2的认知,那么……
理念,有了三种方式。
第一种是概念外在的实在化。而就这个外在化而言,是让自然达成自己的概念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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