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锋走过去看到死得不能再死的食人族,眉头却猛皱了起来,虽然这里只出现了一个食人族,但这可意味着食人族的部落,估计离此不远啊。
不过眼下自己在丛林走了大半天,眼看天都黑了才找到这么一个合适地方,李锋也索性不管了。
有食人族就食人族吧,反正哥的白蚁后晋升到使魔,还真未必会怵他们。
有了这个差点被偷袭的教训,现在他也知道,这自古生存在亚马逊丛林的食人族,危险程度一点也不比毒虫野兽小,尼玛,光是那个潜伏技巧就牛得一逼。
而且这个“小志”身上,竟然还涂抹了一些药汁和动物粪便,如果蜂后不是达到使魔,还真被他身上的混合气味摸了进来。
“咦,他身上带的是什么东西?好像一颗玉珠子,值钱不?怎么有点似曾相识?”
忽然,李锋看到这个食人族颈项看带的玉珠,惊咦了一声。
蹲下身来,仔细扯下揣摩了两分,李锋这才惊人地发现,这颗珠子好像自己从僵尸嘴里打出来的一样啊。
“擦,好像还真的是一样,同一品种?”
怎么也没有想到,在大西洋的另一边,自己居然也会从一个食人族身上找到了这么一颗珠子。
太恰巧了吧?
这两颗珠子之间到底有什么关联?它们除了防止肉身不腐外,到底还有什么功能?
对此,李锋一蹶不知道,但是现在身处丛林危机四伏,他也没心去研究这个,反正上一颗珠子他就没少研究过,但也没什么结果。
接着下来,又在这个嘴里叫着小志、小志的食人族搜索了一翻,发现除了身上带有某些兽骨饰品外,倒是没有其它价值了。
李锋无话没说,再把精神落在白蚁后。
这才是他此趟来的真正目的,第四次饲养,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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