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西北军校场上马蹄轰鸣,尘埃之中一片羽毛在飘动,仿佛被风吹得荡漾的芦苇。
潘崇彻骑着一匹黑马冲在前头,看起来十分矫健,一大群骑马的将士紧随其后。
正前方一只宰杀后的羊挂在一副木架上,外面还挂了一层胸甲,黑马直冲而去,及至二十余步,便取了一支长约三尺的标枪,猛地投掷过去,听得“哐”地一声,标枪正中板甲,战马的速度度加上标枪出手的速度度,重三四斤的标枪直接洞穿了甲胄,插到了羊肉上。
“哈!”潘崇彻高兴地大喊了一声,灰白色的长发飘飘,策马转了一个方向从靶子前方掠过。
后面冲来的骑士纷纷投枪,多数没中,不过他们还不熟练,这才投了两三次。
一个高大的莽汉上来,那大汉道:“潘将军武功盖世,老当益壮,投枪比谁都准,那群小伙子都及不上将军哩!”
“老了老了!”摇了摇头,潘将军摸着胡须,笑道:
“老夫从军三十年,杀过的人头比你们见过的人还多,自然技艺纯熟,气力已经比不过你们了!”
此人名唤张弓,是个魁梧的大汉,这些日子被提拔为营正,也是个有本事的。
潘崇彻笑着拍了大汉的肩膀一掌,发现这家伙比自己还高,说道:“不用拍马屁,有本事的人到哪都吃香,老夫年纪大了,大汉军需要张营正这样的猛将。”
众人听罢一阵哄笑。张建奎忙道:“末将从都头直升五百人营正,全凭将军提拔,感激自然是应当的!”
说着,眼眶甚至有些发红了。
潘崇彻就喜欢这样的重情重义的汉子,拍了拍其肩膀,劝勉道:
“诸位都是国家的栋梁,为王效力,虽然都是粗人,但忠义二字却不能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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