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KTV出来,我也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家肯定是不想回的,包厢更是不想踏回半步。
最重要的是,我知道他此刻,正跟在我的身后。
林初见,我的前男友。
认识林初见是一个很狗血的开始:我抱着书路过篮球场,他一个球砸了过来。我抬头,他抱着篮球,笨拙地说不好意思。我说别不好意思啊,真不好意思就请我吃饭啊!
这一吃,就从第一顿饭,到了后来,每一顿饭都腻腻歪歪地在一起吃。
我爱吃黄瓜炒火腿,可又不爱吃黄瓜,他就每次把黄瓜夹到自己的碗里;我爱吃洋葱炒肉,可又不想吃洋葱,他就把洋葱夹到自己碗里;我爱吃甜筒,却不喜欢吃奶油上面的花生,他就把上面的花生吃光再递给我。
我觉得我们俩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我所有不爱吃的,他都爱吃,无比互补,无比般配。
更有缘的是,我们不仅在一个班,还在同一个辩论队,并肩打了不少比赛,还获了很多奖,搞得后来别的学校一听见我们俩组合打辩论,都恨不得直接弃赛。
我以为就我们俩这样稳定发展的关系,结果一定是手牵着手走向婚姻的殿堂,再生一对可爱的儿女,到死都要埋在一起,一生一世永不分离。
我甚至连墓志铭都想好了,简简单单五个字——死了都要爱。
真的,我真的认为我们到死都会相爱的。
可阻挡我们相爱的并不是死。
看吧,其实生活中是有很多狗血的事情的,只是我一直缺少了发现狗血的眼睛——
爸爸的婚内出轨、私生子,妈妈的异国恋,我和林初见的相识,还有那个无时无刻不在我和林初见之间刷存在感,把紧身连衣裙当成自己皮肤一样的徐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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