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虽然已经结束了,但因为比赛而起的风波却刚刚开始。
巴西队和巴西足协在比赛结束后,第一时间就向国际足联申诉,要求判罚这场比赛无效,AM队是在恶意的利用比赛规则,利用手球来进行防御,这是绝不能够接受和允许的。
全球的媒体也迅速分成了两派,一派坚决的支持巴西队,认为AM队的这种行为极为恶劣,就是摆明了利用规则来获胜。
这是破坏足球比赛的荣耀,几乎毁掉了整个半决赛,所以他们一致要求国际足联判这场比赛无效,甚至直接判AM队出局,让巴西队获得胜利。
但很快,另一方媒体就坚持的站在了AM队这边,他们的理由非常简单,那就是不管AM队有没有在恶意利用规则,但AM队本身的行为是没有违反任何规则。
而且他们也没有刻意的用手去拦球,他们在防守的时候,手臂都是牢牢地贴在身体两侧的,绝没有半点伸出来的意思。
他们只是在打球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足球而已,同时裁判也给予了点球的处罚,这就是球赛的规则,怎么能够在对方没有违反规则的情况下,就怕这场比赛无效呢?
同时这些媒体认为,这条规则本身也不存在任何问题,因为只要手臂碰球那就是要给点球的,而点球最少有70%以上的概率是能够射进的,这就是对手臂碰球最好的处罚。
只不过AM队拥有王凡凡他的变态选手,才导致点球全部没收,这不是规则的错,而是王凡凡太强的错。只不过王凡凡的强大体现在点球这方面,平日里很少找到能够让他发挥的机会。
哪一个球员的能力太强,这本身是一种错误吗?
如果这是一种错误的话,那是不是田罗这位强悍的前锋也是错误,他和王凡凡都应该被判离开赛场,不得要参加比赛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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