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个数,罗素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一时之间,他有些出离的愤怒了——
姑且不论“天送”他作为一个觉醒了灵能之后,再也没有去救援过普通人、也没有帮助过他人的商业英雄,怎么收入这么高的问题。
这个价格也根本就不对吧!
之前罗素刚出名的时候,也的确有不少代言单子发到他这边来。
但他们给的价格并没有让罗素动心。
不是罗素清高……是真没让他动心。
那些代言费的均价是二十万到四十万一年,其中超过三十万的企业、罗素查了查或多或少都有点大病。
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同时也是没有那么多的精力进行风险调查,罗素只接了自己最喜欢的那家可乐,“鸟嘴可乐”的代言单子。
因为他自己真的爱喝这家可乐——在罗素能买到的可乐中,这家是甜味最淡,但是气最足的可乐,还有一种淡淡的柠檬香。所以当罗素拍广告的时候,他的赞美那是真心实意的。
可这家企业也就给了他一年二十万,其中还有四分之一以成本价换算成了自家产品作为抵资。
罗素去谈这个生意的时候,甚至都不是为了挣钱、而是想着给大家安利一下他喜欢的这个牌子。根本没想到居然能谈的这么高。
——要是早知道这种代言费能轻松谈到一家一年七八十万,讲道理罗素是不可能这么矜持的。
他是正儿八经过了二十多年的穷日子的,当年为了赚学费,他给人改枪改义体之类的违法的事都做过。
他当时拒绝,主要是因为钱没给够。
所以他听到英雄们在英雄俱乐部抱团的时候,罗素是不屑一顾的。
他当时心想,没邀请我也正好。他也懒得和那些人交互,什么互相提携热度之类的东西,太商业也太虚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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