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过来的是水泥厂股东,本地‘进步’士绅白申明,旁边是吴……”
一个皮肤黑瘦,身穿素色棉布夹克直筒裤,胳膊下夹着牛皮公文包,留着三七开秘书头的年青人,在丁立秋耳边小声急促地对来人做了简介。
丁立秋听到这里微微一点头,打断了年青人的话:“后边这位不用介绍,我认识,吴掌柜,友好人士。”
说到这里,丁立秋脸上堆起了职业化的领导式亲切笑容,迎上前伸出了双手。
同样满脸堆笑的白举人急步走来,穿过人群,有点笨拙和不适应地伸出双手和丁立秋一握一摇:“哎呀呀,丁市长大驾光临,学生有失远迎啊!”
“市”这个词,在明清之前乃至上溯到秦汉,主要指的是带有商业性质的集市,坊市,以及农村定时的赶集区域等等,没有行政属性,明代和市相似的行政单位是“府”。
市真正作为具体的行政区域,那还要等到辛亥革命之后的明国时期。民国九年,地方自治运动蓬勃兴起,广东高官陈炯明欲使广州成为不受旧行政区划管辖的城市,因此委托孙科起草有关条例,组织现代化市政系统。
于是孙科撰成《广州市暂行条例》,并在民国十年(1921年)2月被省署公议通过。这是我国首次以市为行政单位一订立法规,超出了地方自治的范围。
时空轮转,到了穿越众这个位面,或许是冥冥中的感应,真正现代化意义上的第一个明代市级行政区,也被穿越众设置在了广州,和老城隔江相望。而丁立秋这个首任特区的“市长”,同样给明人带来了巨大的震撼。
一开始,看到在城外有人征地,当时能接触到一些内幕消息的明人,最大胆的想象也不过是一处大集市而已,这是符合明人对“市”的认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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