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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卷 大国博弈话二战 第二百七十三章 印度的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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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印度教徒和穆斯林虽然在印度次大陆共同生活了几个世纪,某些个人之间也有友谊和密切往来,但总的来说,这两大宗教集团之间彼此是分离的,有隔阂的。虽然一部分的穆斯林领袖主张团结印度教徒,共同反对英国的殖民统治,但他们的影响不足以带动整个教派,而且在一些重要场合,他们为了拉拢人心,也不得不回到传统的路线上来。

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的1940年,在中国政府决定支持“自由印度”组织的时候,印度穆斯林宗教改革领袖便派代表远赴北京,向中国政务院总理谭延恺提出,“中国政府所支持的‘自由印度’组织所代表的未来印度政府很可能会导致人数多的教派利益完全压倒人数少的教派利益。”谭延恺和孙纲一样,对印度种族教派之间的隔膜及分离情况了解不多,他更多的是比照中国的经验和模式来看待印度的种族教派问题。谭延恺认为印度穆斯林所担心的情况不会出现,“中国政府保证新的独立的印度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组成的、各民族人民享有充分的自由平等和宗教权利的国家。”对于中国总理的保证,穆斯林领袖们并不感到安心,有很多穆斯林领袖甚至这样认为:“继续保持英国人的统治也好,由中国来进行统治也好,将印度分裂成七八个国家乃至七八十个国家然后再独立也好,都要强过出现一个统一的、独立的印度。”1942年5月7日,全印度穆斯林联盟在拉合尔召开会议,会议通过了《拉合尔宣言》,即在印度次大陆成立单独的穆斯林国家的决议。

在华军攻入印度彻底击败英军,结束了英国在印度次大陆的百年殖民统治史后,对于独立后的印度究竟应该成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印度各派政治势力有很大的分歧。为了尽快给予印度以独立地位,在了解了印度各派政治势力的意愿之后,华夏共和国大总统孙纲提出了三个方案,“甲方案”为“大印度联邦共和国方案”,即建立一个统一的印度,这个印度将是松散的联邦,分别下辖印度斯坦、巴基斯坦、孟加拉三个分治地区,三个分治地区拥有很大的自治权力,只由联邦政府负责国防和外交事务;“乙方案”为“邦联方案”,即成立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三个邦国,三国成立邦联或攻守同盟,旁遮普和阿萨姆两个非穆斯林地区分别并入巴基斯坦和孟加拉;“丙方案”为“联省共和国方案”,即在印度成立按民族划分的17个自治省或邦,各自治省和邦拥有较大的自治权力,各省实行中国式的代议制和地方自治,由各自治省成立“印度联省共和国”,各自治省不能脱离联省共和国成立独立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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