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顺身长九尺,面目狰狞,使一杆方天戟,有万夫不当之勇。
他正是凭着这份勇武与丑脸,得以迅速掌控军队。
拳头大,长得丑,威慑力就是强。
“大王,商军又来攻了!”
鄂顺正在府中喝酒,他的王号并非是继承自鄂崇禹的楚王。
如果继承楚王的名号,某种程度上失了大义,毕竟楚王是纣王封的。
可不继承,继续以南伯侯自称,情况则更糟,侯爷比不上王,那些封王的诸侯难免看低他一分。
所以鄂顺废了楚王号,自称鄂王,只是既没有天下共主商王的封赏,也没有时间走正常的封王程序。
不过问题不大,只要打退商军,将地盘整合一番,有地有兵,割据一方就行了。
“又来了啊……”
七天了,虽说是“攻城”,实际上商军只是送了七天箭。
无一人踏入射程内半步,早上射四轮,中午射三轮,下午射两轮,晚上太黑,回营睡觉。
就和吃饭一样,定时定点,但是风雨有阻,如果风稍微大点,或是下点小雨,商军就懒得来了。
一个弓箭手一天也就射九支箭,还没以往练习时射得多,其他将士在一边拍手叫好,将打仗当成了儿戏。
商军可以划水,可以懈怠,但守城方却不敢有丝毫放松。
鄂顺很烦,烦到心态快崩了,却也无可奈何,只得披甲挂刀。
上了城墙,鄂顺发现今天城外的商军有些不一样,竟是搭建起了石砲。
自古以来,人们就会用投石器来捕猎,老祖宗们一直在就思考如何更有效地投掷石块,进而有了石砲。
鄂顺认识石砲,石砲很少应用在战争中,因为目前石砲的射程不如弓箭,压根没用,这边还在搬石头呢,那边一轮箭雨下来,人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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