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两辆车旁边,陈言仔细观察。
轿车应该是由东向西正常行驶,越野车应该是由西向东但是侵入了对向车道逆行。
所以才会造成两辆车迎头相撞。
“两辆车的驾驶员在哪里?”
刘青山摇了摇头:“我们的侦缉员赶到现场的时候,两辆车的驾驶员就已经不在了。”
没有发现驾驶员?
轿车的驾驶员好说,应该就是凶手本人。
发生了交通事故,弃车逃离情有可原。
毕竟这个家伙的后备箱里还装着被肢解的尸体。
可是越野车的驾驶员也不在现场,就有问题了。
两种可能。
第一,轿车驾驶员害怕对方报警,直接出手,杀了对方。
当然这种可能性比较小。
毕竟桉发的时间太短,对方杀人有可能,但是如果尸体都没留下,那就不太符合逻辑了。
毕竟,如果轿车驾驶员有时间和能力弄走对方的尸体,没道理会把轿车后备箱里边已经肢解的尸体留下。
第二,就是越野车驾驶员自行逃离。
从现场的情况看,交通肇事的责任方应该就是越野车驾驶员。
发生事故的道路叫临江路。
是一条双向单车道的小路。
发生事故的黑色轿车,是由东向西正常行驶。
而越野车跨过黄实线侵入对向道路,显然违反了交通规则。
这么一条路都能撞在一起,越野车司机很有可能是酒后驾车。
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后才弃车逃离。
这也是不少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了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常采用的一种逃离处罚的方式。
只要车留下,那就不算驾车逃逸。
如果是酒驾,等自己醒酒了,再去处理什么痕迹都不会留下。
交通肇事现场已经彻底封锁。
因为发事故的临江路并不是主要道路,来往车辆并不多。
陈言戴上手套,绕着车祸现场转了一圈,然后仔细检查轿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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