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河屯,刘晋家,刘晋的房间内。
刘晋手握着毛笔对着一副字帖非常认真仔细的临摹着,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这可是系统给自己的第一个任务,也是目前唯一一个任务。
不管是为了任务奖励的积分,还是为了对得起自己读书人这个身份,为了以后能够在古代混个人模狗样,刘晋也觉得自己是有必要去练一练毛笔字。
写毛笔和后世的硬笔字是不一样的,后世用的硬笔上手容易,易于书写,而毛笔就不一样了,它上手难,书写并不方便,想要写好毛笔字,它需要长时间的练习,还需要掌握方法和技巧。
后世的刘晋根本就没有学过毛笔字,在这方面是没有任何的经验,只是在刚刚开始学习练字的时候,知道毛笔的握笔姿势,但是这可远远不够。
“还好,这身体依然还保留着原先的记忆,不然想要赚积分可就真的难了。”
刘晋非常认真的临摹着,练字需要耐心,也需要用心,更重要的是要静心。
自从将赵黑山一家拉到了自己的贼船上之后,刘晋就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安静下来好好地练练字,学一学四书五经。
因为是魂穿,脑海中还有原主人的大量记忆,原主人在读书方面非常的认真,四书五经之类的东西早就已经背的滚瓜烂熟,甚至于连各种各样解释这些书籍的著作也是看了很多、背了很多,年纪轻轻,仅仅十七岁就已经考到了秀才的功名,也是明年秋闱高中的热门人选。
写字自然也是原主人的一项强项,刘晋翻看过留下来的一些书籍,原主人的字迹非常不错,放在后世的话,绝对是大师级的水准,当然有些书法大师就不敢恭维了。
不过放在古代的话,因为读书人天天都是用毛笔字写字,所以基本上随便出来读书人都能够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毕竟都是天天写、天天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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