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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三章 民妇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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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的故事还是比较老套的。

女子夫家姓李,本家姓严,两个人有三个孩子,本来家里有十来亩地,不用给人做佃户,日子也算过得去。

前几个月丈夫生病,家里又没有太多积蓄,因此准备变卖其中一两亩地,给丈夫治病。

但是卖地的消息刚刚传出去,夫家那边的大房便找了过来,以禁止他们一家变卖祖产为由,强行把他们家的田地占了。

后来丈夫实在病重,李严氏没有办法,便去县衙状告大房,没想到县衙非但不管,反而与大房那边沆瀣一气,县衙的衙差甚至登门警告,让他们一家人不要再闹事。

李严氏的丈夫实在气不过,与上门的衙差起了一些冲突,双方推搡之下,她的丈夫被推倒在地上,再加上本来就生了病,没过多久便撒手人寰了。

丈夫死了,便更没有了依靠,李严氏草草掩埋了丈夫,家中已经再没有任何积蓄,田产房屋都被大房那边统统占了。

实在没有了活路,李严氏便只能带着三个孩子在青州城里流落街头,直到昨天,才有一个好心人带母子四人去吃了顿饱饭,给了他们一个住处,并且指点他们来刺史府告官。

这是一个比较经典的田产纠纷案。

因为粮食是这个时代最宝贵的东西,田产自然也就成了最宝贵的东西,田产的硬通性,在某些意义上还要超过铜钱与金银。

而向李严氏这种案子,每年都会有不少。

李严氏的丈夫,应该是某个家族里的庶生子,老一辈走了之后,兄弟分家,大房那边拿去了绝大多数的产业与社会资源,而作为庶子的小夫妻俩,分到了其中一小部分田产。

也就是那十来亩地。

一个庶生子,能够分到十几亩地,这就说明他们的主家已经是青州本地一个不大不小的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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