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于此而往,则自婚矣。这是亘古不变的定律。
做为望川大地首富之国,南芜盛行早婚,不管男子或女子,未到适婚年龄,便早早地定下婚约,待到男子成年女子及笄,便男娶女嫁,生怕娶不到媳妇嫁不到相公被人耻笑。觅得如花美眷也好,嫁个如意郎君也罢,自家条件好的,尚能挑完东家挑西家,男子还好说,但凡五官端正、四肢俱全者,即使耽误过了适婚年龄,总能娶到个婆娘,而女子不同,一旦摽梅已过,便成了那秋黄瓜,再也无人问津。
清秋觉得自己很冤,想起嫁人这档子事就有股说不出的闷气。
做为贤平郡王府的膳房管事,她每日除了三餐时分打点府里众人的饭食要费点心神,别的时候很清闲。可她就是高兴不起来,谁让她是个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呢?常听人闲言碎语取笑便罢了,初入王府那年,曾有个前院的买办一直想娶她回去当二房,多次当众求亲,忍无可忍之下她抓起锅子将那个不开眼的男人敲昏过去,才算得回清净。
按说越都城里所有的女子都嫁不出去,也不应该是她。自小便是众人口中的小小佳人,小满月脸就象那年画里的娃娃。再长长,端的是眉目如画,都说此女长大后定然倾国倾城的容貌,故未及舞勺之年,亲事便订了下来,前城门高家,越都有名的富商。
只是小时了了,大未必佳。人家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清秋却恰恰相反,倒不是说变丑了,揽镜自照,称得上是相貌不俗,仅此而已,再无幼年那般出色。好在早已订下亲事,就等着及笄后与未婚夫婿成亲,再三年抱俩,做少奶奶去,可谁料赶上南北两国开打,皇帝下诏要适龄男子从军,她那未婚夫婿是富家子弟,捐些银子征役之事便轮不到他,可那高家小子干嘛非要往战场上跑,难道是嫌她没有以前好看,怕她及笄后便得迎娶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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