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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岔路之前、同路之末 第761章 堂下何人状告本官(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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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盐户不冤,是垦荒公司冤。请老爷做主!青天大老爷!”

到了审案的时候,并不激烈的流氓斗殴已经结束。面对着用断指的血写在白布上的巨大“冤”字,县令问出来了那句经典的“你们有何冤情”,得到了这样的回答。

斗殴已经过去,整个过程几无波澜。一群专业的政治流氓,打一群不专业的政治流氓。顷刻间对面就做了鸟兽散。

大顺在九宫山之后选择了妥协,保留了江南的很多“有活力”的面貌。

而这里,曾经是县官在县衙审案,有势力的原告被告各自雇打行的人在县衙门口打架,县官无可奈何,全都惹不起,所谓【既审以后,布阵拦打,藐官法如弁髡】,官、法,就是个吊毛的地方。

是朝廷特派的、正统的“巡抚应天”都能被人当街抽大嘴巴子,打人者飘然而去的地方。

专业打行,党争市井打架,秀才这种地方议员流氓化,想想后世92年才取消教坊司制度女囚在军中乐园服役可减刑的某地,就可以粗略理解一下此时真实的流氓秀才配打行,到底什么样。

县令对这种事压根不管,民不举,官不究。

打死人再说打死人的,但他知道,这边的打行下手都有分寸,一般打不死人。

这种事,县令见的多了,经验丰富。

前朝就有诸多类似的事,如《五人墓碑记》故事,也是专业秀才、诸生先出面,质问来拿人的校尉咋回事啊,校尉反问这件事关你们秀才吊事?两边很快就动手干起来了,以至于“巡抚战栗不敢动”。

县令对此习以为常,只要不打死人,便没啥大事。一般情况在审案之前,原告被告都是要在县衙前开干的,今天不过是干仗的人多了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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