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克跑来至高岭是来还雄鹰之爪的,但没想到这玩意转了一圈,又回到了自己手里。
他知道黑角所说的战矛和他有联系是真的,这武器也只有在他手里能发挥出最强大的效果,但他也知道,两个牛头人劝说他接受雄鹰之爪并不只是为了荣耀和传承。
他们有很现实的理由。
如果纳尔穆斯·高岭还活着,那么他肯定是最合适的鹰爪保卫者人选。
但纳尔穆斯已经去了暗影界,这把圣物回到高岭氏族一时半会也找不到合适的使用者。
因为在很多年前雄鹰之爪遗失之后,高岭氏族的狩猎之道就一蹶不振了,曾经的狩猎氏族天角部族也已经衰落很多。
多年时光后的现在,至高岭的牛头人们已经少有优秀的猎手而盛产强大的战士。
这把圣物落在牛头人手里,最少十年之内都发挥不出它该有的战斗力,与其放在那里吃灰,不如送给眼前这个臭海盗。
雄鹰之爪和他的联系已经证明是布莱克亲手干掉了地狱三头犬,而他还未至传奇就能做到这样不可能的事,这样一个强者的未来不可限量。
请他担任鹰爪守护者对至高岭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而且只要这把狩猎圣物还在他手里,高岭牛头人遇到麻烦时,他就不能坐视不理。
这个道理稍微有点智慧的牛头人都能想明白,至于族里那些不服气的小伙子们也不是什么问题,他们完全可以挑战鹰爪守护者嘛。
正好磨砺一下高岭诸族如今很颓废的狩猎之道。
这可是一石三鸟的好处。
但布莱克多精明啊,他瞬间看穿了大酋长和大祭司的想法,不过没有选择拒绝。
毕竟高岭牛头人的战斗力还是很香的。
就算这些憨厚的家伙不愿意干打家劫舍的买卖,把他们丢进托尔巴拉德岛也能有效加强自己大本营的防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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