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苏咏霖下诏给江南国,令江南国将岳飞墓葬迁回其相州汤阴县老家,与其子岳云、岳雷之墓葬一起回归祖坟。
当年岳飞冤死之后,他的尸体被一个狱卒冒着危险背走下葬,等赵昚继位为岳飞平反,狱卒之子将这件事情告诉了朝廷,于是南宋朝廷将岳飞改葬在栖霞山下。
苏咏霖则认为落叶归根才是对英雄最好的抚慰。
另外,岳飞尚且还活着的家眷——妻李娃及其三子也当一并回归相州汤阴县生活安置,落叶归根。
诏令中还有要求江南国将奸臣秦桧、秦桧妻王氏、万俟卨、罗汝辑、张俊等五人之墓葬摧毁,开棺戮尸,挫骨扬灰。
秦氏、王氏、万氏、罗氏、张氏五大家族全部列为战犯,举族逮捕送往中都受审,族中罪大恶极之人将判处死刑,余者将被编入苦役编制,往下三代人都要服苦役,至第四代人才能恢复自由身。
汤阴县由财政部拨款监修筑造岳将军纪念祠,为纪念岳飞、弘扬正气、勇气之用。
江南国需要同时将全部关于岳飞和岳家军抗击金人的记录资料交给明国,由明国官方进行进一步整理,最后放置在岳将军纪念祠之中,公示天下,让天下人永远记住岳家军曾经的英勇顽强。
对与岳飞一同遇害的大将张宪的家人进行找寻、赏赐,将张宪的墓葬迁回原籍,勒令张宪原籍阆州官府为张宪修建墓碑、建立墓园,派人妥善看管。
对为岳飞冤案鸣不平的官员薛仁辅、李若朴、何彦猷、何铸等人进行嘉奖,若本人还活着就把嘉奖给予本人,若已过世就把嘉奖交给家人,由家人代为继承。
对没有权势却依然敢于为岳飞鸣不平的幕僚智浃和平民刘允升、范澄之三人予以嘉奖,令江南国寻找他们的尸体迁回故乡安葬,勒令故乡官府为他们修建墓碑、墓园,妥善看管,并且寻找他们的家人,将嘉奖给予他们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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