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朝歌看来,凌九霄长期被追杀的经历,让他的警惕性和对危险的灵敏感知度都要远远高于常人,虽是初入一品,但放眼天下武林,能让他吃亏的人怕是不多。
正是基于这点认识,李朝歌才未急于招回女儿。
当然,大衍武林并无特别厉害的高手,也是他敢任由女儿前往的原因所在。
……
听得变异体质如此厉害,回过神来的众人纷纷请求谷正华看看他们是什么是体质。
他们很激动——
说不定咱也是变异体质,身拥宝山不自知?
为何并未表现出超凡的修炼天赋?
很简单,修炼的功法不对口呗。
连我自已都不知道是不是变异体质,哪有可能刻意去寻找对口的功法?
……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除了凌九霄、李梵音、灵远和谷正华自已之外,其余九人的体质竟然惊人的相似:普通体质。
谷正华并未说出凌九霄的体质。
众人想当然地认为他的体质必定不凡!
因为,修炼进度就足以说明一切。
九人失望之余,无不暗叹——
说好的‘物以类居,人以群分’呢?
唉,有几位变异体质的同伴,还以为自已也是变异体质呢,却是想多了。
自以为是修炼天才,没想到却是普通人一个。
还好,咱不是变异体质中的无属性体质。
否则,就不好意思跟凌九霄、李梵音他们呆在一起了。他们虽然不会介意,可咱介意啊?
废材,有什么资格跟极品天才整日混在一起?
难怪凌九霄会跟李梵音一见钟情!
敢情人家是极品天才间的互相吸引呐。
看来要想维持现有修炼进度,还得继续蹭凌九霄的丹药和药王酒啊!
幸好与他一路同行。
不然,别说登顶武道之巅了,恐怕连像妖魔市这般惊险刺|激的经历都很难亲身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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