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夏给这20多家工厂的政策是一年利润5%奖励给管理层。
只要你有能力,这个管理层可以是一个人,那这5%的利润就归你一个人所有。
如果你自觉没有能力,可以寻求合作伙伴,2人也行,5人也可以,反正年底了这个5%大家平分,或者内部自我协调。
当然,如果连续两年亏损,那么这个管理层就要换人,不再给你机会。
几乎都是嘴对嘴喂你了,结果这么好的条件都能亏损,管理人员不是巨贪就是白痴,无论是哪一个,都不值得信任和培养。
以上政策只适用于陈氏子弟,暂时没有对外开放,亲疏有别,陈夏当然不可能一碗水端平。
不过这个5%利润是有点水份的,这20多家工厂赚的其实就是一个“加工费”而己,加工费能有多少?
因为他们要被两家公司“剥削”。
一家是陈巧姑任总经理的“四季小百货总公司”,
这么多工厂的原材料采购、订单调配、产品销售都归小百货总公司负责,产生的利润相当大一部分要归总公司拿。
就这个利润,也远远称不上是“大头”。
真正的利润大头,其实还不是“四季小百货公司”,而是位于香江的“四季贸易公司”。
因为理论上沃尔玛是向“四季贸易公司”下订单,然后贸易公司再给内地的小百货公司和纺织公司下订单,
最后才是小百货公司和纺织公司给旗下几家工厂下生产订单。
内地工厂将货物生产好以后,由“四季小百货公司”和“四季纺织公司”统一发货到香江,然后以“四季贸易公司”的名义,发货给沃尔玛超市。
沃尔玛再把货款打给四季贸易公司。
这个货款可都是美刀儿,产生的利润也大多流入了陈夏在开曼群岛的海外账户那里,不但是合理避税,也是为了利润将来能自由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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