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约来美国的第一年,大约能用行尸走肉来形容。
课业完美,外表完美,可沈嘉鱼知道,他就是个腐烂的空壳,只是把自己藏在繁重的课业压力和烟酒之中。
孟家第一年派了两个保镖跟着他,在学校里,他想特立独行低调都不行。还好,没人真的那么无聊地去扒他的背景。
又是个漆黑的夜,孟约咬着烟,在写论文。沈嘉鱼受不住了,他拿出手机,翻出个微信群,举到孟约眼前。
“许稚选了理科,现在在群里问问题呢。”
孟约眼皮动了下。
沈嘉鱼嗤笑一声:“我记得你在群里有个小号,你不会不知道许稚为什么选了理科吧?”
孟约没接沈嘉鱼的手机,拿起自己放在桌上的手机,打开那个群。很简单的物理题,小姑娘在群里哭唧唧地说着多难多难、不会不会,真像自讨苦吃的小可怜。
沈嘉鱼也觉得好笑,抵了下孟约的肩膀:“她真的是够偏科的,你还记得之前,她英文课文背不出,把老余气得罚她在办公室外背好才能走。”
那次是真的把老余气急了,全市统考,小姑娘的英语拉了很大的后腿,结果还没有痛定思痛,连该背的课文都没有背出来。
“出去站在走廊上背,背不出就别上课了。”老余不去看小姑娘的脸,狠心发话。
许稚垂头丧气,抱着英语书站在办公室门口。真的很丢人,来来往往都是高年级的学姐学长,她又是校园名人,看的目光更多,贴吧里更是无死角地贴了她各方位的偷|拍。
“He exposes his skin to the sun(他的皮肤暴露在阳光下……)”许稚轻轻叹气,为什么天下会有英语这么难的学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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