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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7章 借刀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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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密的树林里,一个少年缓步行走着,他的手里端着一支步枪,一双锐利的眼睛盯着树林,他的身旁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牵着只黑色的猎犬。

突然,少年猛然端起步枪,随着一声枪响,猎犬就像一道黑色闪电似的飞了出去,小男孩也跟在它的身后,跑着。

“闪电、等等我。”

在猎狗的吠叫声中,看到大哥走来时小男孩激动地喊道。

“打中了,打中了,大哥,是头野猪,好大的一头野猪……”

从树叶缝隙照下的阳光,映在小男孩的脸上,可以清楚的看到男孩的相貌中带着混血的痕迹。在东宁,这是再正常不过,东宁堡的军户虽然都是一夫一妻从大明移民到北美的东宁堡,可却都有侍妾,少则一两人,多则三四人,那些侍妾都是来自英格兰、爱尔兰以及法兰西等地少女,虽然初来时她们往往是军户家的婢女,但侍候主人起居时,很容易侍候到床上去了。

也正因如此,东宁堡的军户子弟中,超过三分之二都是混血儿。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抚夷归夏”怎么抚?仅仅只是口头上的教化?当然不是,在历史上,先秦周朝时,“国人”对“野人”的教化靠的是什么?靠的是刀剑,靠的是“国人”对“野人”的奴役,以及对“野人女子”的占有。

《诗经》中的第一首诗为什么是《关雎》?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句话,被很多人解释成庸俗的男女情爱。可是实际上呢?在先秦,所谓的“君子”专指城里的国人,他们到了野外,发现在女子之后,自然是“好逑”一番。这个传统,甚至延续到春秋,就像孔子,他爹是国人,在城外的村落碰到他娘,于是在尼山土丘上野合一番,这才有了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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