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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 特殊当事人 第十五章 刷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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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这些,王清歌又回到自己位子上埋头苦干,同时开着两台电脑,一边写材料,一边是电子案卷,正好翻到其中一页,是一张小孩子的验伤照片。

余白无意看到,问:“又是法援?”

“嗯,”王清歌头也没抬,只是自嘲,“一个女的把男朋友的孩子打得住进了 ICU,检察院诉她故意伤害,我还得替她向法院说明,孩子爸爸跑运输经常不在家,她们母女相称,长期生活在一起,有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想办法给她辩成虐待罪,是不是有点邪恶啊?”

乍一听,是挺邪恶的。

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量刑区间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而照片上那个小女孩看着特别小,只有两三岁,浑身是伤,躺在 ICU 病房里昏迷未醒。施害者要是被认定为手段特别残忍,或者造成被害人严重残疾,那就是十年以上、无期乃至死刑的处罚。

与之相比,虐待罪判得可就轻得多了,一般量刑在两年以下,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也不会超过七年。

这一进一出,差距不小。在旁人看来,就是典型的律师恰烂钱,替坏人脱罪。实际上又是法援的案子,连烂钱都没得恰。但不管怎么说,作为辩护律师,王清歌还是得把这些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放到法庭上,由法官来评议,替被告人争取罪轻。

回想一年多以前,那时的王清歌听说师父曾经替李小姐洗脱生产伪劣商品的罪名,就已经觉得很邪恶了。陈锐还因此阐述了一通“刹车 vs 油门”,“真车 vs 假车”的理论。余白饶有兴味地想,时至今日,陈律师对于这种变化一定是甚感欣慰的,自家徒弟终于也是一块合格出厂的刹车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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