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
“我的!”
“还是我的!”
比赛从下半场开始,76人的强硬程度统治了无敌于天下的勇士。
他们打着八人轮转,顶住隆多投不进三分的狭小空间,尽情地施压,逼迫勇士像他们一样做个野蛮人。
而这场史诗般的肉搏战中,76人的无名英雄是德马库斯·考辛斯。
总决赛以前,考辛斯是这样一名中锋,联盟第一的内线自主进攻能力、能策应但更喜欢个人进攻、防守说不上好也说不上糟糕,防挡拆受限于移动能力经常吃亏、情绪极端,容易入魔。
像天使与恶魔这样的极端形容词往他身上套肯定没问题。
但是,总决赛第一场,人们看见了这样的考辛斯。
他主动去禁区肉搏;提供最优质的篮筐保护;冲击前场篮板;实在没办法的时候就犯规——单单这些事情,联盟中做得比他好的内线并不少。
但是:他包办了这些脏活累活之后人,如果球队需要,他可以接球单打,德拉蒙德/加索尔/格林,无论是谁他都有信心;无限换防跟到高位,他的速度遇到后卫会被突死,但他相信队友的协防能力;跟着队友跑也能打超过37分钟;始终保持罕见的紧张度;让球队跟得住节奏还能对对方禁区压迫。
一句话,如果76人想要在总决赛上战胜勇士,那么考辛斯就应该有这样的表现和觉悟。
今晚,他就是打出了这样的表现。
认识考辛斯的人都知道,他并不是这种球员,他不应该热衷于脏活累活,他总是想成为主角,他有这个能力。
他的变化,和对局面的认知,让韦夏都吃惊。
或许,真的就是东部决赛第六场,76人所表现出来的顽强,和绝不认输的韧劲,让他幡然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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