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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当时年少青衫薄 第二百九十四章 逐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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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管在黑夜中绽放出巨大的火光。

那是火药燃烧时候所倾吐出来的火苗。

其实宁欢一切都好,只有一个致命的缺点。

那就是目标太大了。

你想啊,在空中飘着,如同翼装飞行一般的姿势,怎么可能体积不大?

而体积大了的结果,便是无可挽回的活靶子。

方别手中的火枪一共分为两种,一种是简单可以藏在袖子里面的短枪,当时轰掉红狐的那一枪就是这一种,其优点就是隐蔽快捷,能够有效解决不够快的问题,抬手就可以轰上那么一枪,但是缺点就是不好瞄准,或者说完全没有办法瞄准,全靠手感。

所以即使当时面对红狐,方别也是引诱对方走到面前才抬手轰出来那一枪。

可以说是非常适合做那种我给你看个宝贝的惊喜。

不过这种短枪威力就很捉急,连薛铃的金刚不坏都打不破,面对高手来说基本上没有任何用处。

而和短枪相对应的,就是现在方别手中用来狙击宁欢所用的长枪。

严格来说,这是方别改良出来的燧发来复枪,命名的话,方别暂时还没有想好对这种枪进行命名,真不行就叫苇名剑法就很贴切。

开枪的时候一边扣动扳机一边喊大人时代变了,想想就感觉带感。

苇名剑法相对于这个时代的火铳来说,就是几乎颠覆性地改变,虽然说火药方面,方别还没有足够的能力搞出来无烟火药,但是通过更加准确配比的黑火药经过颗粒化处理,还是可以有效担当发射药的重任,使用纸包做定装弹药,后膛装药,燧石击发,以及枪管中自己一条一条拉出来的膛线,方别虽然说是纯手工作业,但是却依旧搞出来了超越时代的武器。

哪怕说即使和近代的步枪相比,方别的苇名剑法都有很大的缺陷,毕竟彼此之间的工艺和科技差的太多,但是科学技术就是第一生产力,在这个时代,如果方别愿意将这种苇名剑法的制作工艺献给朝廷,并且朝廷愿意使用的话,可以说用不了多久就能够拉出来一支近现代军队,那个时代才真的是武功的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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