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迄今为止我写过的篇幅最长的小说,两本加起来字数超过三十万。
所有想要在这个故事里完成的,都已经尽我所能书写在其中,因此,题外便无须长篇累牍,就连后记的标题都一并省略。
在我更年轻一些的时候,每次出书(尤其是长篇小说),最喜欢写的不是正文部分,而是跋或者后记。
跳脱出小说的人物角色,以作者的身份和视角来阐述种种用意,冷静而又疏离。
某个人物在某个场合说的某一句话,做的某一个小动作,曾经希望每一个字都能掰开、揉碎来解释给读者看,以求写出来的所有文字能被读到的人充分理解。
接受“理解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接受“每一个句子都有可能被理解成千万种意思”,或许是一个写作者慢慢成熟的必经道路。
要相信读者,相信他们会有自己的所得。
我小时候算是个相当叛逆的少女,锋芒全露在外边,写作的风格比较局限于天雷地火的爱情、横冲直撞的女孩和残酷黑暗的青春,在现实中,当然也会很激烈地表达自己的爱憎。
或许是因为年轻吧,所以那样去理解生活,也并不会显得格外愚蠢。
而现在,距离我的十八岁已经过去了十年,无论从何种意义上来说,我都已经是一个真正的成年人,所以,现在锋芒,我将它藏于心里。
2014年夏天,我在长沙写完《一粒红尘》,接着便在十个城市做巡回签售会,在现场见到了很多老读者、新读者,其中有帮女儿排队的父母,有帮异地女朋友排队的男生……
如果说在人生中一定有那么一些时刻,你感觉到自己对于他人有了那么丁点儿意义,我想大概就是类似这样的时候吧。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gaysay.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