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试考完了,生活还要过。
再加上最近也没什么值得注意或者需要他亲自出动的事情,所以在学习、写小说新卷之余,秦和清又拿起了自己神官的工作,正经的承接起了迎来送往,降妖伏魔的工作。
这不,今天他就接到了一份来自新座市神社信奉团体推荐给他的工作。
“你好,我是秦和清。”新座市商业街上的某家格调比较雅致,氛围也比较僻静的咖啡店内,秦和清冲着坐在自己对面的黑衣女性问候道。
“你好,秦君,我是这次的委托人中山步美。”打扮的跟未亡人似的黑衣女性起身回了一礼,淡声道。
“那就说下你的委托?”秦和清坐下来,看着中山步美慢声说道。
“好的。”
随即中山步美也没迟疑,在酝酿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后,将自己的遭遇述说了出来。
这事儿竟然和冥婚有关!
何为冥婚?
即死者的亲人——主要是父母,惦念孩子死的太早,连个媳妇都没讨到,怕在下面折腾,所以就为了让孩子能够在下面安息,不折腾家人,便以婚配的方式,让死者和活人结婚!这是一种非常充满封建糟粕的习俗和想法,所以到了现代之后,除了穷乡僻壤、偏远山区,城市中的居民早已经忘了这种习俗的存在。
秦和清到是没想到,有着发达国家称号的岛国竟然还有这种习俗保留,并延续下来,且还被人使用了。
而且对象还不是别人,正是面前这位叫中山步美的女性,她就因为欠债,还有其他一些原因,被自己的父母卖给了一个大地主阶级的家庭,跟他们家因为疾病而早亡的孩子配冥婚,并嫁到对方家里成为女儿……
这原本到没什么问题——
毕竟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就更不要说,嫁过去后她也算是享福去的,可以摆脱家里的拮据,重新过上相对来说比较体面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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