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汤姆斯的计划十分完美。
艺高人胆大的里昂·鲁尔,在包抄突袭匪徒的时候,不慎被匪徒察觉,身中数十弹壮烈牺牲。
别提什么防弹衣了。近距离面对AK47,什么防弹衣都不管用。
这是个完美的剧本,没人会怀疑到汤姆斯身上,只以为这是个意外。
战场上发生点意外,不是很正常的吗?
汤姆斯觉得自己真是太聪明了,略施小计就能除掉里昂·鲁尔这个心腹大患,而且一点麻烦都没有。
只可惜……陆离的强大远远超出了汤姆斯的想像。
无论是脑子,还是实力,陆离都比汤姆斯强得太多了。
玻璃墙边。
当陆离经过玻璃墙的时候,匪徒马上就发现了陆离,立即举起步枪,瞄准陆离,手指扣向了扳机。
从发现,到举枪,再到瞄准,整个过程不超过一秒。匪徒的反应速度已经很快了。
但是……陆离比他更快。
陆离曾花费了大量的时间来训练自己的反应速度,掏枪瞄准到射击,整个过程不超过0.02秒。
当匪徒发现陆离,举枪瞄准的一刹那,陆离的枪口就对准了他。
间隔的玻璃墙并不防弹,陆离与匪徒之间的距离仅仅只有几米远。以陆离精通级的枪械射击,根本不存在打不中的可能。
“砰”的一声枪响。
脱膛而出的子弹,瞬间击穿了玻璃,从匪徒的眼眶穿入,打爆了匪徒的头颅,斜飞着打在天花板上。
匪徒当场击毙,但是,危险却仍然没有解除。
除了这个被击毙的匪徒之外,大厅里还有另一个匪徒,以及居心叵测的汤姆斯队长。除此之外,还有一名守在楼梯口的匪徒。
所以……陆离一枪击毙了匪徒之后,脚下不停,爆出百米冲刺的速度,瞬间冲过了玻璃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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