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克最近取消了一切课外活动,不止是跟大表哥请假,从人肉沙包的悲惨生活里解脱出来。
他还中止了橄榄球队的训练,除了晚上准时前往大都会打卡签到,白天基本上都在莱克斯的宅邸切磋击剑技巧,或者一起去牧场学习马术。
连养父乔纳森都很奇怪,克拉克什么时候喜欢上了骑马?
殊不知,他的儿子只是为了在比赛中取得优异表现,成功赢下女神芳心。
换成以前的克拉克,可能不会如此主动。
畏缩不前,怀疑自我,才是处于青春期的超人最常做的事情。
但接受过大表哥调教,克拉克的心态发生了改变。
“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名花虽有主,我可以帮忙松松土……”
克拉克嘴里念叨着从大表哥那里学来的经典格言,身体前倾,低伏在马背上,驾驭着撒开蹄子飞奔的赛马。
“克拉克,也许你真有这方面的天赋……”
莱克斯慢悠悠地跟在后面,努力收敛着脸上的惊讶表情。
他头一次发现,这个在学校里被人叫做“书呆子”的家伙,居然有着远超常人的学习能力。
三天的时间,交给普通人最多只是学会骑乘姿势。
可放在克拉克这里,已经能策马奔腾,做出一些高难度的动作了。
“这样的水平,有资格参加马术比赛吗?”
克拉克跑了两圈,扯住缰绳。
缓缓地挺直腰背,放慢速度。
“如果只是报名普通的竞赛和障碍赛,那应该没什么问题。”
莱克斯一手牵着缰绳,一手摸着下巴,沉吟着说道。
通常来说,马术比赛会有多个项目。
比如盛装舞步赛,耐力赛,绕桶赛等等。
主要是考验骑手的能力,以及制造具有观赏性的节目效果。
那些对技术有一定要求的项目,克拉克没有必要去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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