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蒙蒙亮。
洪九蹲在山西巷附近的河沟里,也不管那流经千家万户的溪水脏是不脏,伸着胳膊用破瓦罐舀了一瓢又一瓢,从头到脚是好一番搓洗。
直搓的皮都快破了,又映着碧绿的溪水,将满头的乱发归拢整齐,自觉已经人模狗样了,他这才满意的挺直了腰板。
当然,这也只是他自己满意了而已,事实上那一身邋遢的破衣烂衫,即便是再怎么搓洗,也脱不开‘乞丐’的身份。
没错,洪九是一个乞丐,而且是一个‘名丐’——山西巷附近最有名的乞丐之一。
他之所以能成为‘名丐’,是因为明明比旁人还要懒散些,偏靠着那一张能说会道的巧嘴,总能有不错的收成,活的也比别人滋润百倍。
“九哥、九哥!”
就在此时,两个小乞丐飞也似的奔了过来,未等赶到近前,其中一个十四五岁的,便托起怀里盖着木板的破碗,得意洋洋道:“九哥,你听听这嗓子,妥妥的喜庆!”
“逮着了?!”
洪九闻言的也是喜不自胜,大踏步迎上二人,目光灼灼的盯着那破碗,倒像是在打量什么聚宝盆似的。
“那当然!兄弟我出手,还能有个跑儿?”
那小乞丐嘴里炫耀着,小心翼翼的掀开了条缝隙,就见一只喜鹊从那碗里探出头来,‘渣渣、渣渣’的叫个没完。
“有它就齐活儿了!”
洪九哈哈一笑,伸手将那喜鹊从碗里抓了出来,又用草绳拴好了拢在怀里,扬手招呼道:“走着,九哥领你们讨喜去!”
“讨喜去喽~!”
两个小乞丐皆是欢呼雀跃,跟着洪九穿街过巷,到了一座不起眼的小院门前。
洪九停下脚步,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又将怀里那花喜鹊摸了出来,抚弄着翎羽,口中念念有词的道:“好伙计,今儿你可要好生卖卖力气,否则九哥若是讨不到喜钱,就只能拿你打牙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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