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彪第一次被抓,基本上没有引起任何反响。
一个普通的伤害案子罢了,甚至还被很多人理解为“狗咬狗”——不就是一个混混被另一个混混砍伤了吗?
但第二次被抓,情况就大不一样了。
在郑彪被抓的次日,市公安局看守所就做出了决定,老欧暂时停职,接受组织调查。
这个决定,当然是上报市局,经过领导同意的。
部分了解内情的人传出了小道消息,据说郑彪亲口招供,他这次脱逃,是老欧一手策划的。
先是假装在号子里吞了筷子,然后紧急送医,再以上厕所为名,趁机翻墙逃跑。
郑彪上厕所的时候,老欧压根就没跟着过去,相反先给他打开了手铐。
在这个脱逃事件中,看守所民警小胡,很不幸成了“牺牲品”。
其实事发的时候,小胡确实对此事提出过异议,他觉得郑彪不大像是真吞了筷子的模样,那痛苦的样子,更像装出来的。
不过小胡参加工作时间不长,经验方面,严重欠缺。
加上有老欧这个“老前辈”在,他就理所当然地听从了老欧的安排。
老欧当时对他说,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真要是等郑彪在号子里出了大事,那责任就大了!
不就是去医院检查一下吗?
反正又不用小胡私人掏钱!
小胡一听,确实是这么回事,如果到医院检查,发现郑彪是假装的,到时候再收拾这个混蛋不迟。
当时小胡压根就没往“脱逃”这个方面去想。
也不怪他大意。
两名警察,押送一个戴着手铐的嫌犯去医院检查,全程监视,他能耍什么花招?
小胡可不觉得,是个人就会开手铐。
实际上,警用手铐结实得很,远不像电影电视里描述的那样,随随便便拿根铁丝就能给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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